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29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各直属学校,市教育考试院:

为做好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初中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历届(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初中毕(结)业生。

2.具有在甬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3.具有其他户籍和本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符合此类的学生报考普通高中,须同时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与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4.具有本市户籍和其他地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其他地市历届初中毕(结)业生(以下简称回户籍地考生)。

5.具有高中段学校学籍学生不能参加中考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浙江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直接对接至“宁波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