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2017年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考核补助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7〕202号)文件,为加强我市农村危房治理改造工作,全面完成省、市考核目标任务,现下达2017年宁波市农村危房治理改造补助资金3500万元,全部考核完成后,2018年予以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