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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的
时间:2021-09-1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宁波市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3日

宁波市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市级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以下简称产业技术团队)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团队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科研和推广作用,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优化农业科技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产业技术团队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以农业首席专家、学术带头人为核心,以推广与科研人员为主体,吸纳部分乡土专家,集聚优质资源,开展农业产业发展应用技术研究集成,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服务。

第三条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产业技术团队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产业技术团队组长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教处,牵头协调各产业技术团队开展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等工作。产业技术团队组长单位负责本单位产业技术团队的管理,组织团队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工作,并负责做好产业团队项目的方案审核和绩效监管。

第四条  产业技术团队在粮油、蔬菜(瓜果、食用菌)、水果、茶叶、花卉(中药材、竹笋)、家畜、家禽、鱼、虾蟹、贝藻等领域进行组建,领域范围可以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

第五条  产业技术团队成员一般10人以上,设组长1名和副组长1名,组长和副组长由该产业技术团队组长单位选拔。团队实行首席专家领衔制。成员按照“公开推荐、本人自愿、竞争择优”的方式由全市农技推广部门和科研教育部门专家及部分乡土专家等组成,也可根据需要聘请省级有关专家参加。

第六条  产业技术团队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根据产业技术团队工作职责组织制定实施周期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召集团队会议,开展研讨交流,实施产业技术团队项目,组织并完成团队相关工作任务。

第七条  产业技术团队可下设若干产品专家组。产品专家组设组长1名,由市、县两级农技专家担任。成员由该产品相关专业的农技人员和乡土专家组成。产品专家组根据团队年度计划,细化方案,开展示范推广应用工作。

第八条  产业技术团队依托市县两级农技推广、科研、农业经营主体等建立区域试验站和科技示范基地,主要开展产业集成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技术成果的转化。

第九条  产业技术团队工作职责:

(一)根据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研究提出相应产业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方案,提出应用性科研攻关和技术推广的重大项目计划,开展农机农艺结合关键技术的协作攻关,集成主导产业技术链;

(二)开展生产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三)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试验示范、交流观摩和推广应用;

(四)开展生产技术、市场、产业等信息对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