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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公示《宁波老字号认定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12-2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商务局、相关单位和企业: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老字号”的挖掘和保护工作,宁波市商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批“宁波老字号”认定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进行专题调研,结合宁波老字号企业建议和意见,起草了《宁波老字号认定办法》,现将认定办法公示如下:

“宁波老字号”认定办法

一、名称

宁波老字号Ningbo Time-honored Brand

二、对象和范围

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宁波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企业品牌。

宁波市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有关单位(企业或组织)。

三、认定条件

参加认定“宁波老字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二)品牌创立30年以上(含30年);

(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和服务,或自主创新获得国家专利权;

(四)有传承宁波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五)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六)无知识产权纠纷,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七)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认定方式

(一)由宁波市商务局牵头成立“宁波老字号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负责“宁波老字号”的认定和相关工作。

(二)“认定委”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宁波市老字号企业协会”,负责“认定委”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各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宁波老字号”的评审,并参与相关的认定工作。

(三)已经被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被浙江省商务厅认定的“浙江老字号”,提交申请后自然成为“宁波老字号”。宁波市境内依法登记成立的有关单位新申请“浙江老字号”、“中华老字号”认定的原则上先应为“宁波老字号”。

五、认定程序

具备“宁波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由所在区、县(市)商务部门初审后报“认定委”办公室。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提交资料、调查鉴别、征求意见、组织评审、社会公示、申请复核、作出决定、注册存档、核发证书等。

(一)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书,并报所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提交资料:所在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后,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并报“认定委”办公室。

(三)调查鉴别:“认定委”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四)征求意见: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对申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提出审定意见。

(五)组织评审:“认定委”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对资料进行分析,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查,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认定报告。

(六)社会公示:经“认定委”审核后在相关网站或媒体公示拟认定为“宁波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认定委”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