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工商分局、市房地产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服务企业: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联合修改、制定了新的《房屋租赁中介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现将该文本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0月23日
房屋租赁中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