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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二批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评审答辩的通知 甬经信笺〔2022〕487号
时间:2022-05-0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第二批宁波市重点工业新产品的通知》(甬经信创〔2022〕18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经信部门初审并择优推荐、市经信局限定性条件审核,共遴选出41个工业新产品进入市重点工业新产品评审答辩环节。其中6个已列入浙江省装备首台(套)产品名单的工业新产品不参加答辩(具体名单见附件),直接进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7日下午至18日(企业具体答辩时间见附件)。

地点:宁波市行政会议中心201会议室(宁穿路2001号)。

二、评审答辩内容

企业应按以下内容要求和顺序准备答辩材料、制作PPT,并做到简明扼要,重点介绍申报产品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简介;

2.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和研发成果;

3.企业2019-2021年发展情况及2022-2024年发展目标。

(二)申报产品情况

1.产品基本情况

(1)该产品名称(附产品图片)及功能作用;

(2)该产品应用领域,在产业链中的地位与作用;

(3)该产品研发立项及重大项目应用情况。

2.产品技术水平

(1)该产品主要创新点,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方面突破情况(附产品鉴定意见);

(2)该产品技术性能、进口替代情况(与国外同类产品比较);

(3)该产品制造环节生产技术与工艺先进性;

(4)该产品研发中新获专利、著作权等情况。

3.产品市场及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