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宁波市建设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11 月13 日评审通过,史佳明等130 人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限内,可向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89187220、89180521),公示期限为7 个工作日。
附件:2019年宁波市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11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