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9〕34号)和《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电力直接交易相关工作及明确部分电力用户交易信息的通知》(浙能源〔2019〕12号)要求,根据企业申请,经国网宁波供电公司转交,宁波市能源局对本市2019年第一批申请过户的电力用户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