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宁波市安监局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3日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日
宁波市安监局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专家咨询费用发放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家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条二条 本局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救援、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标准化等活动中,聘用相关专家进行检查、审查、审核、考核、评估、评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相关专家咨询费用发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我局支付给聘用咨询专家的工作补贴费用。
第四条 专家咨询费严格执行先预算后支出、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第五条 专家咨询费的开支按照以下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