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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发改委社会信用立法研究课题公开遴选公告
时间:2021-05-12 浏览次数:

为广泛凝聚各界智慧,推进我市社会信用立法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宁波市信用立法研究》课题承担单位(拟补助不超过30万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原则上应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机构、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设有立法内设机构或固定团队。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主持过市级重大立法项目研究工作,具有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或业绩优先。课题组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3、课题研究方案须把握社会信用立法形势和要求,内容符合宁波实际,充分把握针对性、实效性、特色性。

二、研究重点

1、国内其他省市地方性社会信用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