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15号)、《宁波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全市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18]77号)和《宁波市无公害渔业产品认定审核实施细则》(甬海办[2018]9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申报主体自愿申请,各区县(市)农业部门组织初评推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拟认定宁波龙观驿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生产主体的208个农产品为宁波市2019年无公害农产品,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