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协会学会、市局机关各处室: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宁波市质监局行政许可裁量权行使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3月25日
宁波市质监局行政许可裁量权行使规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