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 现将《宁波市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 2016年9月30日
宁波市农村“安居宜居美居”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