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推动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决定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宁波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宁波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的职责如下:
一、参与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标准规范的研究、拟订和宣贯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