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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现场祭扫预约方式的通告
时间:2020-03-19 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清明期间暂停有关祭扫活动的通告》(甬防〔2020〕22号)要求,对2019年以来去世入葬的新墓,需要4月4日至6日期间现场祭扫的市民实行先预约,分时段祭扫,具体通告如下:

  一、预约方式。通过电话与相应的公墓进行预约。可关注“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殡葬协会”微信公众号或通告公布的清明祭扫预约联系表(见文末)查询公墓联系电话。市民在预约时需提供墓主姓名以及祭扫人的姓名、手机号、车牌号等基本信息。

  二、预约确认。各地公墓单位每日将预约信息报当地民政部门。各区县(市)民政部门根据2019年以来火化名单进行审核确认,由民政部门通过短信告知预约是否成功,并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相关公墓单位。市民需凭预约成功的短信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