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国税局,宁波海关各单位、各部门,宁波检验检疫局各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贸稳增提质促效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4〕86号)精神,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特制定《宁波市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外经贸局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宁波海关 宁波检验检疫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2015年3月23日
宁波市培育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型)企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