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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三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甬民发〔2022〕25号
时间:2022-03-24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民政局、前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宁波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浙民养〔2020〕111号)和《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细则》《宁波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养老机构申请、区(县、市)民政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实地考察、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程序,2021年度三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已完成。现将通过三星级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通报如下:

海曙区  高桥镇藕缆桥康乐养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