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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时间:2021-11-12 浏览次数:

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间,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26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共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三唑磷清滩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万元,相关养殖的泥螺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