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街道)食安办分类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浙食安办〔2020〕2号)要求,经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评价,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等34个乡镇(街道)通过评审验收,予以公示,现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