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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8年度浙江省检验机构能力验
时间:2018-09-3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现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8年度浙江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技术核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浙质评发〔2018〕10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据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扎实落实整改,确保检查工作闭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有问题)或可疑的18家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规章,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暂停相关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或检测线。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查找、分析原因,立即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整改,并与本次能力验证承担单位或能力验证满意单位进行比对,以验证整改措施的有效性。整改材料经宁波市质监局确认后,方可恢复相关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