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7〕12号)、《宁波市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甬经信综调〔2017〕174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区县(市)审核、专家评审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等程序,经研究,对拟补助的2019年度工业物联网试点项目和制造业重点服务平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提出意见或来电反映。
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89186426,传真:89292008。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45,下午2:00至5:30。
附件:2019年度工业物联网试点项目和制造业重点服务平台补助计划表
2019年度工业物联网试点项目和制造业重点服务平台补助计划表.docx
附件
2019年度工业物联网试点项目和制造业重点服务平台补助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