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关于全面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家庭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甬建发﹝2017﹞18号)精神,为保障2017年底我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全面得到改善,现下达2017年宁波市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治理改造补助资金547.50万元,市级补助标准按平均每户7500元执行(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