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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关于《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新增综合行
时间:2022-09-23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要求,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代拟了《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9月20日至9月29日;

二、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成应波,电话:0574-89181549;

邮箱:605191401@qq.com

 

附件:1.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代拟稿)

2.宁波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附1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代拟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