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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关于同意免征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费的复函
时间:2014-09-03 浏览次数: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免除大工业供水污水处理费的请示》(镇电办[2014]69号)悉。根据我局《关于实行分档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甬价管[2010]51号)有关规定,经核查,同意从2014年9月1日(用水时间)起免征你公司取用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工业供水的污水处理费。
    接文后,请你公司向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办理免征污水处理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