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甬高校、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2020年宁波市高等教育教学突出成果的通知》(甬教高〔2020〕159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网络评审、现场材料评审、终评(含答辩)、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拟确定2020年宁波市高等教育教学突出成果一等奖22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44项,现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高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奖项有异议,均可来电、来信向宁波市教育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