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分局,杭州湾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生态环境局,各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生态环境局目标责任书的通知》(浙环函〔2021〕111号)、《宁波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甬环发〔2020〕16号)、《宁波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单位考核测评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度全市各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考核测评,主要考核测评了运维单位的运维能力、运行保障及运维监督检查等三方面内容,涉及我市14家主要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单位,考核结果基本反映了2021年度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单位的运维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市已建成联网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点位584个(废水 341个,废气 243个, 共涉及478家企业),基本涵盖了全市火电、热电、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厂、电镀、印染、化工、造纸、食品加工等重污染企业。目前全市主要有14家运维单位在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业务,分别是浙江新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维107个点位)、宁波国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104个点位)、杭州博高科技有限公司(运维78个点位)、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运维59个点位)、宁波三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维53个点位)、宁波市达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维34个点位)、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运维25个点位)、浙江众信仪器仪表检测有限公司(运维18个点位)、浙江威科达科技有限公司(运维15个点位)、昆山联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运维12个点位)、南京顺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维12个点位)、宁波高新区正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运维10个点位)、宁波博之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运维7个点位)、宁波涌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6个点位)。
二、各运维单位考核测评情况
我局会同区县(市)分局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部令第19号)、《浙江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指导意见》(浙环发〔2010〕19号)、《宁波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甬环发〔2020〕16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对在甬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单位的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测评。本次考核测评主要针对运维能力(规章制度、实验室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备品备件及运维车辆)、运行保障(数据传输有效率、运维质量及台账)、运维监督现场核查情况等三大方面内容。
经综合考核测评,14家运维单位考核结果为6家优秀(90分以上)、6家良好(80分--90分)、2家合格(80分以下)。其中,浙江新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博高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三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运维单位管理制度和档案台账较为完善,技术人员和车辆保障到位,实验室和备品备件库比较齐全,平时运维工作保障及时规范,综合运维能力较为突出;浙江威科达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众信仪器仪表检测有限公司等运维单位台账制度不够健全,日常运维工作不够规范,运维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各运维单位考核测评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考核优秀单位分别是:浙江新寰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4分)、杭州博高科技有限公司(95.7分)、宁波三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94.7分)、宁波国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4.3分)、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93.2分)、昆山联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91.6分);
考核良好单位分别是:宁波市达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9分)、宁波高新区正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88.8分)、宁波博之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7分)、南京顺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5.8分)、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83.2分)、宁波涌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6分);
考核合格单位分别是:浙江威科达科技有限公司(79分)、浙江众信仪器仪表检测有限公司(78.8分)。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运维能力建设,落实运维质量主体责任。各运维单位必须加强运维能力建设,加强日常运行维护保障,保障数据传输有效率达标,完善企业现场端运维台账管理,按照最新技术规范开展仪器维护工作,及时处理设施异常或故障,真实准确做好数据异常标记,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自动监测运维工作,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仪器设备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