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科院、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你们《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农科院“甬优”系列杂交水稻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分配方案>的请示》(甬农院字〔2019〕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波市农科院“甬优”系列杂交水稻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