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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考核评价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0-11-1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贸易(贸粮)局,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根据《浙江省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验收方案》和《宁波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验收方案》要求,特制定《宁波市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考核评价方案》(以下简称《考核评价方案》)。各地要按照《考核评价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将三年整规工作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市贸易局消费服务处(联系人/电话:张文虎87254617,邮箱:zlaoh@yahoo.cn)。市贸易局将综合评价各地整规情况,对三年整规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宁波市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2、宁波市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考核评价表

        3、宁波市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基本情况统计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1

  宁波市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考核评价方案

  为认真检验三年来全市小美容美发店整规工作成效,根据省、市“十小”整规工作要求,特制订考核评价方案如下:

  一、考核评价目的

  通过检查三年来全市小美容美发店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情况,全面检验整规工作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促进整规成效的进一步巩固,树立一批整规工作的标杆,推动整规工作的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