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规范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与施工验收工艺,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结合《宁波市住建委机关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17〕27号)采购程序,以及《宁波市建设科技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办发〔2018〕6号)立项流程,对《宁波市未来社区评价标准》研编项目2019年度第四批拟新增立项编制的工程建设地方细则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11月29日-12月6日。
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的,请于12月6日前反馈,联系人:施艳,89180585,
kjc1606@163.com。
附件:2019年工程建设细则编制(第四批)新增项目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