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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
时间:2020-01-03 浏览次数:

市建设监察支队、建设安质总站、建筑企业总站,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9年12月1日,广州地铁11号线发生涌水塌方事故,导致路面塌陷致3人被困;12月12日,厦门地铁施工现场发生路面塌陷、水管破裂事故,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19〕3号)和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安办〔2019〕25号)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我局决定立即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年终安全生产工作倦怠、麻痹大意和松懈思想,始终保持强烈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杜绝重生产轻安全的不良思想,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岁末年初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迅速行动,严格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市建设安质总站、各轨道交通工程参建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抓手,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工作特点,迅速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排查行动时间及范围

时间: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

范围:全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排查治理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