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甬文广旅发〔2021〕69号》,经区(县、市)文化旅游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通过台账审核、集中评审等形式对各申报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奉化区松岙镇、慈溪市龙山镇和鄞州区咸祥镇等3家单位达到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要求(160分以上),拟认定为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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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2022年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拟命名单位名单 |
| 序号 |
区县市 |
申报单位 |
| 1 |
奉化区 |
奉化区松岙镇 |
| 2 |
慈溪市 |
慈溪市龙山镇 |
| 3 |
鄞州区 |
鄞州区咸祥镇 |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