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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综合交通建设投资任务的通知 甬交强市办〔2021〕1号
时间:2021-01-28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东钱湖管委会、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市交通局、市轨指、市铁办,宁波舟山港集团:

为加快推进我市交通强市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全市综合交通建设投资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宁波市推进高水平交通强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交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2021年全市综合交通建设投资任务

一、任务内容

(一)加强对综合交通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年度综合交通建设投资任务。

(二)落实工作职责,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筹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及社会风险防控等管理工作。

(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项目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推进党建工作与工程建设相结合,以党建促建设。

(四)建立和完善综合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与综合统计工作制度,并落实人员做好投资统计工作。

二、2021年投资任务分解

全市综合交通建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民用机场、铁路、轨道交通以及城市公交场站等6类项目。2021年计划安排377.1亿元,其中公路174.1亿元、水运10.8亿元、民用机场44.2亿元、铁路27亿元、轨道交通120亿元、城市公交场站0.96亿元。各单位任务分解表见附表。

附件:2021年全市综合交通建设投资任务分解表

 

附表

2021年全市综合交通建设投资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