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
时间:2015-07-2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机构,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本市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个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甬监〔2012〕1号、甬建发〔2014〕108号、甬建发〔2014〕17号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决定修改的文件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


  附件

  决定修改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