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宁波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22年宁波市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甬气
时间:2022-10-21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现将《2022年宁波市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气象局  

2022年9月19日

 

2022年宁波市气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气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全市气象部门法治建设水平,为我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加强局党组对气象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开展年终述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完成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任务,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无证明化”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好限制行业公平公正准入等政策的清理工作,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归集信用信息,“双公示”数据及时率、合规率达标。不断深化信用监管应用,强化信用与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业务协同和联动,加快建立融合高效的信用监管模式。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按要求开展法规规章清理。推进气象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网格+气象”的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气象防灾减灾模式。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立改废情况及定期清理工作要求,及时对现行有效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实现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