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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甬民发〔2021〕30号
时间:2021-04-01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宁波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宁波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八五”普法规划启动的开局之年。宁波市民政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精神,围绕“十四五”时期宁波民政改革发展的重点目标和任务,主动适应普法新阶段、贯彻普法新理念、构建普法新格局,为新时代宁波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政治为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牵头处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

2.结合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开展专项知识竞赛,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3.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任务。认真完成好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市普法办2021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局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二、宪法至上,实现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

4.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好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5.坚持国家公务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处级干部、新晋级及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帮助树立宪法至上理念。(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

三、夯实责任,推进民政领域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6.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利用志愿服务主题月、清明节、慈善日、老年节等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处室: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

7.贯彻落实省、市“八五”普法最新精神,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8.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力度。在执法办案、信访接待办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等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说理释法活动。(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各业务处室、市民政执法支队)

9.加强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局系统、各区县(市)每半年至少报送1件、全年报送不少于2件“以案释法”案例,不断打磨“以案普法”品牌。(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