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市质监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6-08-3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330号)和《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甬政办明电〔20162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对2016630日前以本部门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5件、修改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次决定废止的文件,在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失效。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830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一、继续有效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1

宁波市能源计量人员备案规定

甬质量发〔2010〕137

ZJBC302010-0001

2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甬质法〔2011〕62

ZJBC302011-0001

3

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办法

甬质标〔2012〕138

ZJBC302012-0001

4

关于印发《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当场审查发证的“承诺许可”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甬质发〔2014〕93

ZJBC30-2014-0001

5

关于印发《宁波市质监局行政许可裁量权行使规则(试行)》的通知

甬质发〔2015〕26

ZJBC30-2015-0001

6

关于印发《宁波市检验检测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甬质评发〔2015〕138

ZJBC30-2015-0002

7

关于加强邮政快递行业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甬质联发〔2015〕6

ZJBC30-2015-0003

8

关于发布《宁波市企业质量信用办法》的通知

甬质管发〔2016〕45

ZJBC30-201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