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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
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功能园区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切实强化中药饮片质量监管,保障患者权益和用药安全,经部门研究,决定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治理,现将《宁波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屠志君,8929805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孙浩,89189711。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宁波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中药饮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有效强化中药饮片管理,切实保障患者权益和用药安全,进一步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2020年1月以来,全市提供中药饮片的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一)检查方式

采取医保、市场监管两部门联合执法方式,依规对上述检查对象进行常态化检查。

(二)检查内容

1.购进渠道,饮片质量。检查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的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合法票据及相应批次产品检验报告书;检查是否按要求对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等环节进行有效管理;抽验中药饮片质量等。

2.饮片价格,储存养护。检查中药饮片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按规定价格计价,是否存在串规、串级现象;检查中药饮片储存条件,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等措施;检查干燥、降氧、熏蒸等养护方法及巡检养护措施是否到位。根据医院进销存数据,核对利润较大及名贵中药饮片使用情况。

三、职责分工

(一)医保部门职责。市医保局负责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安排本次专项抽检工作,负责解决抽样送检和相关费用,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督查和总结。各区县(市)医保局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会同当地市场监管局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共同查处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