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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全面开捕前后渔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甬农电〔2
时间:2020-09-03 浏览次数:

9月16日,伏季休渔全面结束,海上将进入渔业生产繁忙季节,也是渔业事故多发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开捕前后渔船安全监管,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捕前渔船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往年发生事故情况分析,每年9-12月是海上渔业事故高发期,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意识淡簿、渔船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安全通导设备设施、渔船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因素引起的。各地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执法队各司其职,乡镇(街道)、基层渔船管理组织协同配合,按照“船东自查、乡镇核查、县级全面排查、市级抽查”的要求,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开捕渔船进行一次全面登船检查,突出抓好易“脱管”渔船、老旧渔船、帆张网渔船等高危渔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全省渔业“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开捕前渔船安全检查工作落实落地。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渔船开捕前安全检查的督促指导,防止渔船开捕前安全检查的缺失。

市农业农村局将组成两个督导组(见附件),于9月5日至15日期间,对象山、奉化等重点渔业区县渔船开捕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集中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内容主要为《关于深化“一打三整治”行动大力开展伏休期渔业安全大整治大提升的通知》(浙海渔振〔2020〕1号)要求的开捕渔船“8个100%”落实情况,即渔船检查建档落实率100%,高危渔船隐患整改落实率100%,渔船纳入基层管理落实率100%,渔船安全终端设备开机落实率100%,渔船进出港报告率100%,编组生产落实率100%,渔船实际所有人、经营人、船长和主要职务船员培训率100%,基层渔船管理组织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率100%。

二、切实加强开捕后渔船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