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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第一次宁波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20
时间:2021-09-1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28号)要求,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摸清我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现将《第一次宁波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2021-2023)》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关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我局相关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处马士雷,电话:0574-89385720;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种质种苗科黄琳,电话:0574-87354185。

136关于印发第一次宁波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方案(2021-2023)的通知.docx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0日

第一次宁波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为组织实施好第一次宁波市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