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菱化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波三菱化学有限公司申请免征污水处理费的报告》(三菱[2014]24号)悉。根据我局《关于实行分档征收污水处理费的通知》(甬价管[2010]51号)有关规定,经核查,同意从2015年1月1日(用水时间)起免征污水处理费。 接文后,请你公司向供水企业办理免征污水处理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