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关于坚持正确导向规范中高考成绩发布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提出的十项禁令,根据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严禁宣传“中高考状元”,中考、高考升学率,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就规范中高考成绩发布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

  考生中高考成绩发布事关育人导向和社会稳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中高考信息管理的责任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需要阶段性保密信息的保管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阻止炒作“中高考状元”“中高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

  二、严肃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