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监质函〔2023〕105号)和《浙江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组织自愿申报、市相关部门审核等程序,确定以下8家组织为宁波市申报本届中国质量奖组织(按申报组织所在行政区域排序),现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