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企业防范贸易风险。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支持年度实际发生的保费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加强外贸企业监测,安排资金支持外贸“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发布国际贸易预警信息,降低企业贸易风险。 支持市级、省级贸易预警点建设。对企业参加贸易救济案件发生的律师费等给予支持。(市商务局牵头,中国信保宁波分公司、市贸促会、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继续推进“甬贸贷”融资业务发展。进一步简化“甬贸贷”融资业务流程,扩大政策惠及面,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连续两个年度分别安排5000万资金作为“甬贸贷”风险补助资金,并视“甬贸贷”运行情况评估后延续政策支持。(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宁波银保监局、中国信保宁波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