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新墙材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我中心于9月6日至10月23日对2021年度全市新墙材产品质量开展了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对象企业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共选出43家企业,涉及11个区县(市),其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企业10家、混凝土砖制品企业28家、烧结砖制品企业5家。
此次抽检全部采用盲检。由市建材中心对被检企业样品抽二留一,并随机编码,分别交由两家不同的检测机构盲检,留一组由检测机构封样后存放在企业备检。
同时,我们还对抽检企业质量管理和检验室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签发整改通知书22份。
通过两家检测机构检测结果的比对,有40个批次产品抽检合格,3个批次的产品抽检不合格(不合格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从本次抽检情况看,我市新墙材产品质量比去年有明显提升,抽检合格率由去年的77.9%提升到今年的93%。大部分企业检验室运行比较规范。
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部分企业混凝土砖(砌块)没有按生产日期分类堆放,导致保养时间不足28天就出厂;二是产品标志率较低。有不少企业借口喷嘴堵塞,把标志喷码设备闲置不用;三是不少企业检验员对检测设备操作不够熟练,检测台账记录不全,有的企业未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三、处理意见
(一)约谈抽检不合格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并提交整改意见;
(二)在三个月内再次对同一规格型号产品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新墙材产品认定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新墙材工作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监管责任,指导企业正确对待抽检结果,认真落实整改、复检。同时,对其它企业也要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严把新墙材产品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