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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度宁波市商务系统展会目录的通知 甬商务贸促〔
时间:2019-02-27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组展单位、承办单位:

  为更好地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发挥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经我市各类组展单位建议和筛选,现将2019年度宁波市商务系统展会目录(附件1)予以印发。相关展会扶持政策按原宁波市商务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商务系统参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商务贸促函〔2018〕36号)执行。相关要求如下:

  (一)组织我市境外自办类展会、境外重点类展会、境外一般类展会的组展单位应于参展年度上一年在宁波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境外自办类展会组展单位要规范经营、优化服务,年度展会目录中同一境外自办类展会原则上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