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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宁波市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1-02-19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年2月8日

公告期限:2021年2月8日--2021年2月20日

为规范实施政府补贴配方肥推广活动,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就确定2021年度宁波市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实施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NBRL-21005

二、采购组织方式:委托代理机构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确定2021年度宁波市补贴配方肥入围供应单位

四、标段号、采购内容、入围供应单位数量、入围后的供应期限、入围要求

标段号

采购内容

入围供应单位数量

入围后的

供应期限

入围要求

确定海曙区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内容

确定鄞州区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奉化区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宁海县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象山县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余姚市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江北区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确定慈溪市补贴配方肥供应单位

2家

2021年度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投标人资格条件,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入围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肥料供应”的相关内容(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