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宁波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发布 > 市级政策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施工图审查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3-03-25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社会更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宁波市2013年有效投资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优化我市施工图审查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管理程序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施工图审查管理责权的通知》(甬建发〔2012〕122号),我委已将施工图审查管理权限全面下放至各县(市)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优化管理程序,明确管理目标,切实履行各项管理职责,确保施工图审查市场健康、高效、有序运作,促进审查质量不断提高。市住建委将安排专项资金,制订施工图审查技术导则,帮助各地规范质量标准,不定期组织市内外专家对各地施工图审查质量进行抽检,对审图质量排名靠后、管理制度缺失、市场秩序混乱的地方及责任单位,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