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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能培训(项目制)的更正公告
时间:2021-09-08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为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以下简称“两化”)试点三年行动,经研究,决定开展“两化”试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0-2022年期间参加“两化”试点的所有畜禽养殖场。

二、评估内容

试点场兽药饲料使用质量管理情况,包括抗菌药物用量、猪饲料中氮铜锌含量等。

三、评估方式

(一)组织形式

市级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两化”试点评估工作;县级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试点场(包括示范场)具体评估工作。对“两化”示范场开展评估时,评估组成员应至少包含1名省级推荐的专家。

(二)评估方法

1.自评与材料初审:各区县(市)组织试点场对照《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评估表》《饲料环保化评估表》(见附件1、2,以下统称《评估表》)开展试点工作自评。在做好自评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对试点场进行初审,重点审验养殖场佐证材料准备情况,要求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对应时间覆盖整个试点建设期(见附件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