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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11-21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供排水行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2年11月9日是第31个全国消防日。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10号),部署在11月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抓消防安全,保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份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图册、条幅等宣传媒介,进企业、进工地、进现场、进家庭宣传消防知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宁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正反面案例宣传片。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从业人员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3.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