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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新智造企业群体项目计划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甬经信
时间:2021-03-08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我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分层级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提升扩面,跟踪、掌握一批实施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开展车间数字化转型、提升工厂智能化能级等智能制造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情况,推动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引导创建“未来工厂”标杆,为打造新智造企业群体奠定基础,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新智造企业群体项目库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1年度全市前期、新开工、续建或竣工的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填报企业必须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质量、安全、信誉等不良记录,具有部署实施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并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二)项目要求在2020年(含)以后开工建设,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